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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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新生代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6-08-25阅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健全朋辈互助育人体系,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建设,夯实班级育人阵地,拓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渠道,切实做好新生思想引领、日常管理与成长服务,同时搭建优秀学生骨干锻炼培养平台,助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二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代班岗位管理,明晰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新生代班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新生班级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开展,结合学校完满教育办学理念与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选拔与聘用

第三条 新生代班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养过硬。为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能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综合素质优良。自觉践行学校完满教育理念,集体荣誉感、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群众基础良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三)学业表现优异。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挂科、无学业预警,能够树立良好学习榜样。

(四)工作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应急处置能力,拥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熟悉学校学生管理各项流程,能够高效统筹班级建设各项工作。

(五)作风素养扎实。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团队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严谨务实,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践行校规校纪。

第四条 新生代班由各二级学院自主组织选拔聘任,选拔工作集中于每年6月至7月开展,聘期原则上为一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新生代班选拔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校内公示→学生处备案”的流程开展,确保选拔质量。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新生代班工作职责:

(一)入学适应性阶段

1.新生报到期间全程在岗,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报到登记、流程引导、手续协助、校园指引,协助新生完成入住整理、物资安置,保障新生顺利入校。

2.全面收集、核对、整理新生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紧急联系方式等资料,建立完整班级信息台账;搭建师生沟通桥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倾听、回应、解决新生生活、学习、适应等各类合理诉求,无法解决的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和学院。

3.初步摸排新生思想动态、心理状态、适应情况及特殊学生情况,动态更新班级台账;全面了解新生兴趣特长、个人能力与发展意向,耐心讲解学生会、社团、志愿组织等纳新要求,科学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参与学生组织,丰富大学生活。

4.协助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组织新生参与安全教育、校园文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认知教育、校纪学风教育等各类入学宣讲与主题班会,督促全员参与,做好现场组织、考勤登记与秩序维护。

5.军训期间全程跟训、全程在岗,严格做好班级军训日常管理,如实记录学生参训状态、出勤情况与表现情况;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态,发现学生中暑、伤病、不适等情况,第一时间协助就医、妥善安置,并及时向辅导员、军训教官上报,做好后续跟进工作。

6.开展新生大学生涯规划引导工作,向新生普及大学学习模式、补考重修、评优评先、入党、考研、竞赛考证等相关政策知识,帮助新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长观,明确大学发展目标,做好入学过渡与生涯初步规划。

7.严格落实校园日常管理规定,负责新生日常考勤、晚归不归、宿舍安全、卫生秩序管理;宣讲宿舍管理、校园作息、违纪处分等规章制度,及时纠正新生不良行为,筑牢安全底线,营造良好初始班风。

8.开展班级破冰建设工作,组织新生开展交流互动活动,缓解新生陌生感与入学焦虑,凝聚班级力量,在活动过程中观察综合表现和兴趣突出的学生,挖掘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及特长鲜明的学生,为班级班委选拔和完满教育实践平台储备人选。

9.广泛宣传线上线下一体化学生诉求“接诉即办”处置机制,向新生宣讲热线电话、校园邮箱、企业微信-校长信箱、企业微信-校园服务、“指尖派”微信小程序、“权益君”校学生会在线服务平台、学生处微信公众号、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接诉即办窗口等学生诉求反馈渠道,精准帮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全面保障学生各项合法权益。

(二)班级自主运行阶段:

1.负责新任班级班委岗前指导与工作培训,指导班委开展通知传达、台账整理、活动组织、材料上报、考勤统计等基础工作,规范班级日常管理体系。

2.指导班委独立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完满活动等工作,定期检查班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纠正班委工作疏漏与问题,提升班级自主管理能力。

3.持续做好学生思想引领与常态化谈心谈话,重点关注内向孤僻、适应困难、家庭特殊、情绪异常等学生群体,协助辅导员动态更新重点学生台账,及时开展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

4.协助辅导员开展各类评奖评优专项工作,做好政策解读、流程指导、材料初审、公示监督等工作,保障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

5.持续深化学业帮扶与学风建设,分享专业学习方法、学科竞赛、升学就业经验,帮扶学业困难学生,营造优良班风学风。

6.主动对接各项工作通知,及时传达各类会议、活动、竞赛任务要求,指导班委有序组织班级学生参与,收集班级意见与学生诉求,做好师生双向沟通反馈工作。

7.逐步完成班级管理工作移交,常态化指导班委复盘班级工作,补齐管理短板,助力班级形成自主运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格局,平稳完成新生班级过渡期衔接工作。

8.任期内坚守岗位职责,服从学院与辅导员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全力保障新生班级稳定有序发展。

第四章 教育管理

第七条 辅导员履职指导职责。辅导员需常态化指导新生代班开展工作,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工作任务,定期核查工作落实情况、点评工作成效、指导整改提升,助力新生代班高效履职。

第八条 学院常态化培训管理。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新生代班岗前、岗中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角色定位、朋辈育人、学生自治、思想引领、应急处置、心理帮扶、制度规范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持续提升新生代班规范化、科学化工作能力,增强朋辈育人实效。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继续从事新生代班工作:

(一)由于个人失职、履职不到位,造成班级安全事故、舆情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利用新生代班身份谋取私利,索要或收受学生财物,参与商业营销,违规干预班级事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因身体疾病、休学、退学、学业滑坡等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

(四)违反校规校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不端正的;

(五)无故消极怠工、拒不服从学院与辅导员工作安排,多次推诿工作、履职不力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新生代班管理。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