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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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阅读数:

校属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晋财教(2024)134号)和《晋中信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定对象

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报项目和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4700元/人/学年

二等助学金(3700元/人/学年

三等助学金(2700元/人/学年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完满活动;

(五)生活朴素,经本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评选通知,同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信息传递精准到位。

(二)各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受助学生名单。名单初步确定后,学院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将拟受助学生名单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审核后,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复审工作,复审通过后将拟受助名单在学校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将本次评审情况及最终结果报送至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各学院将最终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录入到学生工作系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模块;学校将最终受助名单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评审要求

(一)结合中央库下发的重点保障人员名单,关注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学生、低保边缘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优抚对象等十三类特殊群体学生。根据学生及家庭实际情况给予资助,确保中央库重点保障人员资助全覆盖,并做好重点保障人员未资助的情况统计。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同时重复享受。

(三)根据《晋中信息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资金分配表》(附件1),各学院结合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具体分配助学金等级名额。要求规范评选流程、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六、报送材料

(一)学生纸质材料

1.《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份;

2.个人申请(手写);

3.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记录表(附件3)。

(二)学院材料

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

1.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晋中信息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与电子版);

3.《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复印件(附件5);

4.2025-2026学年认定困难未资助的学生信息统计表,此表学院留存备查。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选,严肃评选纪律,严禁违规操作,学生处将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推荐受助学生进行回访和调查。学生在评选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和建议,可通过邮箱进行反馈。意见反馈邮箱:xsc@jzci.edu.cn。

各二级学院于11月7日17:00前将评审报告、附件4和附件5报送至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奖勤助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jzci.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354-5507805,联系人:张静。



晋中信息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