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3〕4号)和服兵役资助标准提高的有关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5年度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教育资助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在入伍当年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的款项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继续完成剩余年限学业的,分学年实施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对于考入高等学校后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分学年实施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的款项实行代偿。
(二)直接招收为军士教育资助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的款项实行代偿。
(三)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教育资助
国家对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即退役入学学生),分学年实施学费减免。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申请一次。此次申请对象为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本科退役士兵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学费补偿及学费减免标准以入伍或复学当年度政策为准。学费补偿金额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和直招军士补偿代偿
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8月31日 |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 | 每人每年8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 | 每人每年16000元 | 每人每年20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复学学费减免
学生申请学费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8月31日 |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学费减免标准上限 | 每人每年8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 | 每人每年16000元 | 每人每年20000元 |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即1850元/人/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附件1),并提交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材料如下:
(一)申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表时请填写本人银行卡号,并确保该卡是一类卡),加盖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学校财务处(行政楼211)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每学年的合同一式一份);
4.本人签字的《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晋中信息学院学生处官网下载)。
(二)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学校财务处(行政楼211)公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3.学生本人交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本人银行卡号,并确保该卡是一类卡),空白处需填写支行名称、入伍通知书编号、家属联系方式。
四、相关要求
1.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和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在专科学制段入伍和退役复学且未申请过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可向专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4日17:00点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学院于10月15日17:00前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附件1)和退役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服务中心209)。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354-5507805
晋中信息学院学生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