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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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阅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正常发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晋中信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求,各学院针对2024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获得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

二、复核内容

如学生存在被取消困难生资格、休学、退学等情况,学校将取消该生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休学或退学的退役士兵不需要转助其他学生)。

三、复核流程

(一)学院复核

1.认真组织审核学生是否继续享有受助资格,如有取消受助资格的学生进行填报《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名单统计表》(附件1),空缺名额由本学院进行递补,并做好递补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民主评议记录、名单公示。

2.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填报《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附件2),并提交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右下角标注入学、复学和毕业时间;专升本只标注本科入学和毕业时间),在学制期限内,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等非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未在规定时间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可补报。

(二)学校审核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复核统计工作,于3月14日前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名单统计表》和《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纸质版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jzxxxyxsc@126.com。

联系人:张静  0354-5507805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名单统计表.xlsx

 附件2: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xls



晋中信息学院学生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