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晋中信息学院辅导员进书院学生社区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08阅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区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三全育人”的前沿阵地。为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把社区管理和日常教育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生社区的服务和管理育人功能,落实辅导员在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提质增效指南》,结合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辅导员根据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学生中做好调查研究,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和社区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辅导员入驻书院学生社区,通过“两进两谈”常态化走进学生宿舍,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耐心的解答和正确的引导。

第三条  辅导员进书院学生社区分为辅导员入驻学生社区和社区内常态化与学生开展思想交流和互动两种形式。

辅导员入驻学生社区指设立书院社区24小时辅导员值班室,与学生同吃、同住、同生活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工作对象为在校住宿的全体学生。

社区内常态化与学生开展思想交流和互动指辅导员依托书院物理空间、功能空间,接待学生咨询、谈话,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为本人所管辖班级学生。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通过进社区深入走访学生宿舍,掌握学生总体情况,落实“党建+”工作理念,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对学生的政治引导、学业指导、生活辅导、心理疏导工作延伸到学生宿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持续纠正不良行为,规范宿舍管理要求,提升社区建设成效,每周进社区不少于2次

.

在社区内开展各项思政教育活动,通过与学生谈心谈话、主题班会、党支部会等各项思政教育活动开展思想教育、解决实际问题情况。依托一站式社区平台,广泛参与并精心组织多样化的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旨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社区文化氛围,每月进社区不少于2次

第五条 辅导员深入社区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督促学生自觉遵守社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当好辅导员的助手。

第六条 辅导员进社区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的基本情况。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对组织纪律涣散、自控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健康状况不良、学习困难等学生群体,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思想疏导与转化工作。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七条 辅导员在学生社区与学生同吃、同住、同生活,有效实现辅导员与社区学生同场域、同频率、同成长。相关工作或者活动开展结束要在《晋中信息学院辅导员/心理教师进书院社区活动情况登记表》登记,便于随时查阅及问题跟踪。

第八条 辅导员每周进学生社区时,要求到各社区、宿舍巡视走访,重点检查学生安全、卫生、归寝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学生违纪情况应及时劝阻、制止、批评和教育。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及时报告。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九条 辅导员入驻社区、参与社区活动情况由二级学院牵头,学生处负责每月抽查到岗情况、定期检查工作记录,每学期对次数不达标的辅导员予以通报,并将情况纳入量化考核结果。

第十条 对思想不重视、不认真履职,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附件:晋中信息学院辅导员入驻学生社区管理制度


晋中信息学院学生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