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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5〕3号】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11阅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等文件精神,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更好地发挥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主力军作用,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以“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为标准,构建分层次、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辅导员队伍,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二、培训内容

本学期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突发事件处理、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辅导员及学生心理培训、观看大学生安全影片、辅导员团队协作及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

三、培训原则

(一)坚持个人发展与队伍建设相融合。

(二)强调理论培训与工作实际相统一。

(三)促进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相协调。

(四)注重培训的层次性和针对性,科学规划培训内容。

    四、培训形式

(一)校内集中培训

分为学院和系(院)两级培训,重在学生工作管理相关专题教育,帮助辅导员更好地掌握和运用学生工作知识,强化辅导员专业技能,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

(二)校外专业培训

    选派优秀辅导员参加教育部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全省辅导员骨干培训班及辅导员培训基地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

(三)参观学习、实践锻炼

组织辅导员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社区、企业及国内外高校等参观学习。

    五、培训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辅导员培训工作,完善领导体制。由学院分管领导牵头,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有关部门及各系(院)配合,确保辅导员培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考核

    加强对辅导员培训的考核,参加培训情况和学习成效作为辅导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三)保证经费投入

    落实辅导员培训经费,专门用于辅导员校内培训、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社会实践、参观学习等培训工作。

    六、培训时间

    2015年3月-6月

    七、培训对象

全体学生工作人员

    八、培训要求

(一)各系(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本系(院)辅导员积极参加本学期培训。

(二)全体参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积极参与发言交流。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需提前到学生处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三)参训人员在参加集中培训的同时,要自觉加强与自身岗位职责相关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自学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

    (四)本学期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要结合培训内容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论文等,将学习所得付诸实践,促进工作开展。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