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要求,为做好我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在校生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
2.在校生(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3.有退役证。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执行,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申请,每学期1650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积极宣传,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每一名退役士兵学生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
(二)认真组织收取和核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右下角标注入学、复学和毕业时间),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无一遗漏。
(三)学生当年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四)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五)未在规定时间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不可补报。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4月17日11:00前填写《2023-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生处。
负责人:张静 联系方式:0354-5507805
附件:2023-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
晋中信息学院学生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