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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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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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太谷区税务局 太谷区医疗保障局 太谷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太税发[2020]16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参加大学生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期将结束,现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现将参保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在校学生个人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二、参保期限

202111日—20211231日。

 三、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保学生需填写《2017-2020级学生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名单》

坚持自愿参保原则如不在学校参保的同学需提供当地参保证明或缴费凭证,相关证明请各院系辅导员留存特殊人群(特困供养、低保、孤儿、建档立卡、重度残疾、计生特困家庭成员)在生源地享受医保优惠政策,不予在学校办理。

(三)晋中地区的学生,如果选择在学校参保,必须中断在所属地区的医保关系方可录入太谷医保系统。

四、请各院系1028日前将参保名单电子版交学生处解晓宇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处

                                                         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