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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阅读数:

校属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教育)通知》(晋财教[2023]76号)和《晋中信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办法》(校行字〔2023〕121号)要求,现将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具体事宜如下:

一、 申报项目

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学年)

 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学年)

 三等助学金(2600元/人/学年)

申报流程

(一)各学院宣传国家助学金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申请(见附件1)。                   

(二)各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院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程序将受助学生名单报至学生处。

(三)学生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各学院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 评审要求

(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二)结合中央库下发的重点保障人员名单,关注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十三类特殊群体学生。根据学生及家庭实际情况给予资助,确保中央库重点保障人员资助全覆盖,并做好重点保障人员未资助的情况统计。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能重复享受。

(四)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晋中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分配表》(附件2),结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具体分配资助等级名额。要严肃评选纪律,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四、报送材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份、个人申请(手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晋中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4)和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处。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材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附件:

1.晋中信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晋中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3.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晋中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晋中信息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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