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张瑞泽,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园林112班学生,2号宿舍楼。
经查实,张瑞泽同学在二号宿舍楼违规更改电箱,其行为对宿舍楼造成严重影响。但事后认错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
为严肃校风校纪。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十七条第八款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给予张瑞泽同学记过处分决定。
二、经济上,按照一学期罚款100元,作为学院电费补偿,并取消张瑞泽同学2013-14学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希望我院学生引以为戒,遵守我院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对自己、对班级负责的精神学习生活,并做出贡献。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