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杜 峰,男,工商与公共管理系,营销1302班学生,17号宿舍楼309。
芦泽中,男,工商与公共管理系,营销1302班学生,17号宿舍楼309。
陈少波,男,工商与公共管理系,营销1302班学生,17号宿舍楼309。
张振宇,男,工商与公共管理系,营销1302班学生,17号宿舍楼309。
王 琨,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食安1301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4。
刘少璞,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食安1301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4。
石鹏飞,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食安1301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4。
张永伟,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食安1301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4。
游 喜,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园林1303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4。
李嘉颖,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食安1301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5。
张宇航,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食安1301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5。
孙 磊,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食安1301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5。
郭 磊,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食安1302班学生,17号宿舍楼335。
常烝源,男,艺术传媒系,产品设计1302班学生,17号宿舍523。
经查实,以上同学在宿舍私拉电线“偷电”。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但事后该生认错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
为严肃校风校纪。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十七条第八款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给予以上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二、经济上,按照一学期每人罚款100元,作为学校电费损失补偿。
三、取消以上十四名同学本年度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希望我院学生引以为戒,遵守我院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对自己、对班级负责的精神学习生活,并做出贡献。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