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南 楠,男,机电工程系,机制(中德)1301班学生,15号宿舍楼304。
杜朋坤,男,机电工程系,电气114班学生,2号宿舍楼520。
安彦名,男,工商与公共管理系,财务1201班学生,7号宿舍楼139。
陈业鹏,男,环境科学与食品工程系,城规1202班学生,7号宿舍楼321。
周 洁,男,艺术传媒系,动漫1202班学生,2号宿舍楼126。
王 志,男,艺术传媒系,艺设104班学生,7号宿舍楼104。
经查实,南楠等以上六名同学在宿舍私拉电线“偷电”,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但事后认错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
为严肃校风校纪。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十七条第八款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给予南楠等六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二、经济上,按照一学期每人罚款100元,作为学院电费补偿,并取消以上六名同学2013-14学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希望我院学生引以为戒,遵守我院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对自己、对班级负责的精神学习生活,并做出贡献。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